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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9章13-18節
....主也是這樣命定,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。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,我寫這話,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,因為我寧可死,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。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;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我若甘心作這事,就有賞賜;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。既是這樣,我的賞賜是甚麼呢?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,叫人不花錢得福音,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。
保羅傳福音,甚至擺上自己的性命。從哥林多後書裡,我們看見他為福音的緣故受苦,多次下監受鞭打、棍打,還被石頭打。他遇到各種危險,若是他生命中沒有更高的目標,絕對不足以讓他支撐到底。那麼保羅傳福音真正的目標是什麼?乃是從神而來的呼召;若不是從神而來,保羅也無法這樣持續傳福音下去。
當一個人有這樣天上來的異象時,就沒有辦法不向前奔跑。當一個人有這樣天上來的異象時,這異象在他心裡像火一樣燃燒,使他必須不斷向前。當我們事奉神,或是傳主的道時,一定要領受異象。聖經說,若沒有異象,民就放肆,另外有個翻譯說民就滅亡。若沒有異象,我們只不過靠自己的熱心來做事,遲早會耗盡一切。但我們若領受從神而來的異象,這個異象就要在我們生命中成為事奉的動力。保羅說,因為異象,因為呼召的緣故,我不能不做。若我甘心去做,就有賞賜;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交給我了。對保羅來講,這是一個沒有選擇的使命,他必須要做,若他不肯做,責任卻已經交託了。
弟兄姊妹,我們是耶穌用重價買贖回來的,都是屬主的人,在生命中是有使命的。要在世界上作光、作鹽,引導人來到基督面前,這是一個不可推諉的責任。就讓我們效法保羅,獻上一生來事奉神。
主,感謝你,用重價將我們買贖回來,讓我們單單屬你。你對我們的心意,不只是享受你的恩典而已,而是將這恩典傳揚出去。求主給我們保羅的心志,在世上為你廣傳福音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
(本文作者為矽谷生命河靈糧堂劉彤牧師,蒙允轉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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